香港海關擴大自由貿易協定轉運便利化計劃
香港海關今日(1月12日)將《自由貿易協定轉運便利計劃》(FTA計劃)的適用範圍擴大至包括從中國內地經香港轉運至秘魯的貨物。
自由貿易協定(FTA)計劃的服務範圍最初涵蓋了中國內地與其貿易夥伴簽署的23項貿易協定下71個經濟體的貨物,這些貨物需經香港轉運至內地。此外,還涵蓋了根據已簽署的8項貿易協定,經香港轉運至臺灣、韓國、新加坡、越南、尼加拉瓜、緬甸和澳大利亞的內地轉運貨物。
根據該擴展規定,從即日起,本地貿易商可向香港海關申請非操縱證明,以便根據《中國-秘魯自由貿易協定》為經香港轉運至秘魯的內地貨物申請優惠關稅。
香港海關將不懈努力,擴大自由貿易協定(FTA)計劃的覆蓋範圍,使更多經香港轉運的貨物能夠享受相關貿易協定下提供的關稅優惠,協助企業開拓新市場,鞏固香港作為領先物流樞紐的地位。
香港海關於2015年12月20日實施了自由貿易協定(FTA)計劃,旨在為貿易商提供海關監管服務,並為在香港停留期間未進行任何進壹步加工的轉運貨物簽發非操縱證明。如需申請,請訪問www.customs.gov.hk/en/service-enforcement-information/trade-facilitation/fta/procedure/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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