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蘭法案擴大了嚴重欺詐辦公室的權力,以應對數字和金融犯罪
新西蘭政府已出臺立法,旨在加強嚴重欺詐辦公室(SFO)的調查權力,以應對欺詐案件規模和復雜度的增加。該法案於2026年4月30日在議會首次通過,將使調查人員更有效地獲取數字和雲端證據,簡化搜查令程序,並改善搜查地點的管理。政府表示,這些改革旨在現代化執法工具,支持減少影響企業和個人的金融犯罪的努力。
該提案的細節由政府在新西蘭政府網站上發布的聲明中公布。官員們表示,該立法旨在確保執法機構能夠應對日益復雜的欺詐手法,這些騙局通常涉及數字系統和跨平臺金融活動。
應對日益增長的欺詐風險
司法部長保羅·戈德史密斯表示,新西蘭欺詐對經濟和社會的影響非常重大,每年損失估計達數十億美元。當局還警告稱,不斷發展的技術和在線金融服務擴大了有組織且復雜的欺詐行動的機會。
“據估計,新西蘭的欺詐每年造成數十億美元的損失,並對無數辛勤工作的新西蘭人和企業造成難以估量的傷害,”——新西蘭政府司法部長保羅·戈德史密斯
“我們知道欺詐的規模和復雜性正在增加。它挑戰了執法部門調查和起訴實施這些嚴重犯罪的欺詐者的能力。我們必須定期更新法律,以適應技術進步以及欺詐行為的發生方式。我們有責任確保新西蘭人不會因法律漏洞而暴露。“——新西蘭政府司法部長保羅·戈德史密斯
加強執法權力的努力輔以提升預防和公眾意識的更廣泛舉措。近期的項目重點在於提升機構準備狀態和加強社區對欺詐風險的理解,其中包括新西蘭提升防欺詐意識和韌性的舉措。
擴大調查權力
該法案提出了若幹運營變革,旨在提升SFO調查復雜金融犯罪案件的能力。特別是,它針對調查人員在處理數字證據和時間敏感搜索行動時面臨的挑戰。
如果該立法通過,將賦予SFO以下權限:
- 獲取數字和雲端證據:調查人員能夠獲取欺詐調查所需的電子和雲存儲數據。
- 口頭申請搜查令:這壹變化將使得在時間限制使書面流程困難時,更快地申請搜查令。
- 控制搜索網站:SFO將能夠直接管理搜查地點,防止相關方幹擾調查活動。
該立法還提議修改證據可采性規則。法院在判斷非法獲取證據是否可在訴訟中采納時,適用《2006年證據法》所采用的標準測試。
澄清警方的行動支持
該法案進壹步澄清,協助SFO執行搜查令的警察可根據《2012年搜查與監視法》行使其慣用權限。政府表示,這壹澄清旨在消除不確定性,確保調查人員在復雜的欺詐調查中能夠迅速行動。
“我們的政府致力於修復法律和秩序的基本問題,這意味著確保執法機構擁有追究罪犯責任的工具,防止更多新西蘭人成為欺詐和腐敗的受害者,”——新西蘭政府警察部長馬克·米切爾
“目前,SFO在獲取所有電子證據、在時間緊張時申請搜查令以及管理自身搜查現場時都面臨困難。我們需要確保沒有繁文縟節阻礙SFO履行職責並保護新西蘭人。“——馬克·米切爾,新西蘭政府警察部長
擬議的變更是新西蘭法律和執法框架現代化、應對日益數字化的欺詐和金融不當行為的更廣泛努力的壹部分。
本文由OpenGov AI協助創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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