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法案扩大了严重欺诈办公室的权力,以应对数字和金融犯罪
新西兰政府已出台立法,旨在加强严重欺诈办公室(SFO)的调查权力,以应对欺诈案件规模和复杂度的增加。该法案于2026年4月30日在议会首次通过,将使调查人员更有效地获取数字和云端证据,简化搜查令程序,并改善搜查地点的管理。政府表示,这些改革旨在现代化执法工具,支持减少影响企业和个人的金融犯罪的努力。
该提案的细节由政府在新西兰政府网站上发布的声明中公布。官员们表示,该立法旨在确保执法机构能够应对日益复杂的欺诈手法,这些骗局通常涉及数字系统和跨平台金融活动。
应对日益增长的欺诈风险
司法部长保罗·戈德史密斯表示,新西兰欺诈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非常重大,每年损失估计达数十亿美元。当局还警告称,不断发展的技术和在线金融服务扩大了有组织且复杂的欺诈行动的机会。
“据估计,新西兰的欺诈每年造成数十亿美元的损失,并对无数辛勤工作的新西兰人和企业造成难以估量的伤害,”——新西兰政府司法部长保罗·戈德史密斯
“我们知道欺诈的规模和复杂性正在增加。它挑战了执法部门调查和起诉实施这些严重犯罪的欺诈者的能力。我们必须定期更新法律,以适应技术进步以及欺诈行为的发生方式。我们有责任确保新西兰人不会因法律漏洞而暴露。“——新西兰政府司法部长保罗·戈德史密斯
加强执法权力的努力辅以提升预防和公众意识的更广泛举措。近期的项目重点在于提升机构准备状态和加强社区对欺诈风险的理解,其中包括新西兰提升防欺诈意识和韧性的举措。
扩大调查权力
该法案提出了若干运营变革,旨在提升SFO调查复杂金融犯罪案件的能力。特别是,它针对调查人员在处理数字证据和时间敏感搜索行动时面临的挑战。
如果该立法通过,将赋予SFO以下权限:
- 获取数字和云端证据:调查人员能够获取欺诈调查所需的电子和云存储数据。
- 口头申请搜查令:这一变化将使得在时间限制使书面流程困难时,更快地申请搜查令。
- 控制搜索网站:SFO将能够直接管理搜查地点,防止相关方干扰调查活动。
该立法还提议修改证据可采性规则。法院在判断非法获取证据是否可在诉讼中采纳时,适用《2006年证据法》所采用的标准测试。
澄清警方的行动支持
该法案进一步澄清,协助SFO执行搜查令的警察可根据《2012年搜查与监视法》行使其惯用权限。政府表示,这一澄清旨在消除不确定性,确保调查人员在复杂的欺诈调查中能够迅速行动。
“我们的政府致力于修复法律和秩序的基本问题,这意味着确保执法机构拥有追究罪犯责任的工具,防止更多新西兰人成为欺诈和腐败的受害者,”——新西兰政府警察部长马克·米切尔
“目前,SFO在获取所有电子证据、在时间紧张时申请搜查令以及管理自身搜查现场时都面临困难。我们需要确保没有繁文缛节阻碍SFO履行职责并保护新西兰人。“——马克·米切尔,新西兰政府警察部长
拟议的变更是新西兰法律和执法框架现代化、应对日益数字化的欺诈和金融不当行为的更广泛努力的一部分。
本文由OpenGov AI协助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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