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蘭“愛沙尼亞式公司所得稅”制度吸引海內外投資者:延遲納稅+股息預提稅減免
撰文:Łukasz Kosonowski、Szymon Konieczny
波蘭的“愛沙尼亞式公司所得稅”(Estonian-style CIT)制度正受到越來越多納稅人的青睞。該制度自2021年引入,並於2022年大幅放寬準入條件,目前已有超過2萬家在波蘭運營的企業選擇適用該制度。
壹種結構性稅制轉變
與傳統公司所得稅制度按收入實現即征稅不同,波蘭的愛沙尼亞式稅制基於“利潤分配時征稅”的理念,只有在企業實際向股東分紅時才產生稅負。只要利潤仍保留在公司內部,無需繳稅。這種設計不僅有助於企業資本積累和長期投資,同時即使企業日後退出該制度,延遲納稅的優勢仍可保留。
對本地和境外投資者的準入大幅放寬
2022年的修法取消或簡化了許多原先嚴格的準入條件,同時降低了企業的綜合稅負。這壹改革使得該制度對中小企業尤為友好,吸引力大幅提升。
值得壹提的是,該制度並不局限於波蘭本地投資者。只要通過波蘭公司形式進行投資,無論投資人來自美國、歐盟國家還是其他地區的自然人,都可平等享受該制度的優惠。目前可選擇的波蘭公司形式包括有限責任公司(sp. z o.o.)、有限合夥企業(sp.k.)和股份公司(S.A.)等。
股息預提稅(WHT)顯著降低
愛沙尼亞式CIT的優勢不僅體現在企業層面。在向股東分紅時,股東還可享有“稅前抵扣”優惠:可根據企業規模抵扣公司已繳納企業所得稅的90%或70%。
對於不適用波蘭個人所得稅(PIT)的境外個人股東,這種抵扣機制同樣適用:可以直接用於降低股息的預提稅(WHT),實現實際繳稅額的大幅下降。
根據波蘭與各國簽署的雙邊稅收協定(DTT),標準預提稅稅率通常為5%、10%或15%。但通過上述抵扣機制,實際繳納的稅率通常大大低於名義稅率,甚至在某些情況下可為0%。適用抵扣比例取決於企業規模,通常中小企業適用90%抵扣,大企業適用70%抵扣。
但需註意:若某壹外國股東全年從同壹波蘭公司收到的股息總額超過200萬波蘭茲羅提(PLN),則將觸發“先預扣後退稅”機制(pay and refund),即預提稅需按19%先行繳納,然後根據DTT申請退稅。
下表總結了不同企業規模下的實際預提稅稅率:
表1:小型納稅人(小企業)適用的股息預提稅(WHT)稅率
標準DTT預提稅率 | 實際稅率(股息 ≤ PLN200萬) | 實際稅率(股息 > PLN200萬)* |
---|---|---|
5% | 0% | 1% |
10% | 1% | 3% |
15% | 6% | 10% |
表2:大型納稅人(大企業)適用的股息預提稅(WHT)稅率
標準DTT預提稅率 | 實際稅率(股息 ≤ PLN200萬) | 實際稅率(股息 > PLN200萬)* |
---|---|---|
5% | 0% | 5% |
10% | 0% | 5% |
15% | 1% | 5% |
*註:當分紅超過200萬PLN時,需適用“預扣後退稅”機制。
對中國企業與高凈值投資者有何啟示?
對於計劃通過波蘭設立投資控股平臺或歐洲業務中心的中國企業和個人投資者,愛沙尼亞式CIT制度提供了壹種合規、靈活的跨境稅務籌劃工具。尤其是在歐盟內部資金調度和利潤再投資日益活躍的背景下,該制度不僅允許企業延遲繳納所得稅,更為股東分紅大幅降低了預提稅負擔,部分情況下甚至可降至0%,從而有效提升資本效率和整體回報。
請先 登錄後發表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