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特阿拉伯發布新《投資法》實施條例

內容概覽
沙特阿拉伯近期發布的新《投資法》及其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旨在落實“2030願景”戰略目標——通過經濟多元化發展,將沙特打造成為具有全球競爭力的投資熱土。在制定過程中,立法部門深入研究了包括美國、德國、新加坡、阿聯酋等六個典型國家的先進經驗,確保新規與國際最佳實踐接軌。
新《投資法》由沙特國王簽發(第M/19號皇家法令),於2024年7月22日發布,並於2024年8月16日在政府公報正式刊發。該法規已於2025年2月12日正式生效。相關實施條例由沙特投資部於2025年2月7日發布,4月25日完成公報程序。新規全面取代了實施已二十余年的2000年版《外國投資法》及其實施條例。
核心要點
以下是《條例》的主要內容:
投資者權利
《條例》確認並擴展了《外國投資法》中的現有條款,明確保障投資者的資金自由轉移權,包括投資本金、收益以及資產處置所得的自由匯出;確立公平公正待遇原則,包括保護投資者免受間接征收;同時規定在符合公共秩序要求的前提下,外國投資者在類似情況下享有與本國投資者同等的待遇標準。此外,《條例》還強化了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保護機制,簡化行政程序,並要求政府部門為投資者提供必要的支持,包括提供可用的統計數據和信息。
投資激勵措施
《條例》規定政府可根據經濟發展目標和預先公布的資格和評估標準,對特定行業投資給予政策支持。最終發布的實施條例未詳細說明將提供哪些類型的激勵措施,但在實施條例草案中提到,可能包括財政激勵、稅務和關稅激勵、監管激勵以及補貼等多元化激勵措施。
註冊制度
在投資管理制度方面,新規註冊制取代原有的許可制。根據規定,外國投資者開展投資活動必須向沙特投資部辦理註冊登記,沙特本國投資者則可選擇自願註冊。註冊申請人需按要求提交聲明文件,對所提供資料的有效性作出承諾,並承擔年度信息更新義務。值得註意的是,新的註冊程序在操作層面基本延續了原有許可制度的框架,僅進行了技術性優化。
禁止/限制類活動
針對外資準入限制,《條例》建立了分類管理制度,將受管制領域區分為以下兩大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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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類活動:須經外國投資審查常設部長委員會(“外國投資委員會”或“委員會”)事先批準方可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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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類活動:滿足特定條件後允許外資進入
外國投資委員會將通過定期更新的《投資者指南》公布具體管制清單。外國投資者未經委員會事先批準,且未完成必要的註冊程序,禁止從事任何管制活動。若要獲得批準,須通過沙特投資部向委員會提交申請,委員會將確定每項管制活動的具體要求、條件和所需文件,並通過沙特投資部對外發布。
處罰機制
條例引入了分級處罰機制,根據違規頻率、情節以及企業規模等因素實施差異化處理。對於壹般性違規行為,設置30個工作日的整改寬限期;逾期未改正的,將面臨最高30萬裏亞爾的罰款,重復違規者處罰金額加倍,情節嚴重者還可能被取消註冊資格。相關違規行為的認定標準將通過《投資者指南》動態公布。
結語
《投資法》及其實施條例的發布和實施標誌著沙特本土和外國投資的重大變革。通過將原外資管理制度擴展至本土投資者,並確立平等待遇原則,該法律與“2030願景”的目標高度契合,即實現經濟多元化並使沙特成為全球投資更具吸引力的目的地。
新規加強了對投資者權益的保護,包括資金匯回的權利,同時將原有的許可程序替換為簡化的註冊程序,旨在簡化行政流程並增強透明度。預期中的投資激勵政策及外資準入機制改革,進壹步彰顯沙特優化投資環境、擴大外國投資機會的決心。
我們將持續關註新規實施進展,確保完全實現預期效益,並及時進行任何必要的調整,特別是外資準入限制清單的動態調整情況。如需獲取專業法律意見或投資咨詢服務,歡迎隨時與我們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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