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制度創新聚焦灣區,中國企業「走出去」再添法律保障
隨著全球經濟格局調整和產業轉型升級持續推進,中國企業正加快「走出去」步伐。然而,技術封鎖、貿易壁壘與合規標準的日益嚴苛,令跨境經營風險愈加複雜。在此背景下,作為國際商事爭議解決的重要機制,仲裁的戰略價值持續凸顯。
2025年5月15日,第二屆粵港澳大灣區多元糾紛解決交流會於廣州黃埔舉行。活動由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大灣區仲裁中心(華南分會)主辦,獲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廣州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黃埔區政府及廣州市港務局支持。來自仲裁、企業實務與學術領域的近20位專家齊聚壹堂,聚焦仲裁制度創新、航運保險法律熱點與「走出去」企業的法律風險防控。
仲裁制度升級:臨時仲裁與數字化改革齊頭並進
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副秘書長楊帆指出,自2022年以來,該會已率先在國內推動臨時仲裁制度建設,並發布多份臨時仲裁實務指南,為企業在自貿區靈活選擇仲裁機制提供規範依據,顯著提升仲裁靈活性與可操作性。
廣州仲裁委員會則聚焦數字化轉型,推出「全流程智能仲裁系統」,可應對同質化批量案件。據該會案件受理部總監張小建介紹,透過證據線上校驗、裁決文書自動生成與材料電子送達等功能,批量案件平均結案時間縮短至26天,效率提升壹倍。同時,數位化評估機制亦應用於仲裁員選任與派案管理,進壹步提升仲裁公信力。
規則接軌國際:多樣性、公平性與環保並重
隨著香港仲裁制度持續優化,香港國際仲裁中心(HKIAC)於2024年修訂仲裁規則,首度納入多樣性條款,鼓勵在仲裁員指派過程中考慮性別、地域與文化背景,並提出資訊安全與環保方面的新要求。上海市政協常委楊大明表示,此舉不僅提升仲裁程序的代表性與公正性,也體現了仲裁制度對全球商業價值觀的回應。
此外,香港亦持續推進替代性爭議解決機制(ADR)的法制建設。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副主任蔡偉平介紹,香港已立法允許第三方資助仲裁與知識產權爭議仲裁,顯示其制度靈活性與與時俱進的能力。
前瞻佈局:中國企業需強化合約條款設計
仲裁員牛磊強調,對於「走出去」企業而言,明確的仲裁條款是降低法律風險的第壹道防線。他建議,企業應在合約中明確仲裁機構、地點、適用規則與法律,避免因條款含糊而導致程序爭議或執行困難。
招商局能源運輸股份有限公司法務負責人翟娟亦表示,中國企業應更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制定,在多邊協定與公約的構建中發出更多中國聲音,以制度性參與鞏固全球經營話語權。
灣區推動機制融合,打造國際仲裁新高地
廣東省貿促會副會長崔爽表示,省內正積極推動粵港澳三地規則對接,借助海事仲裁平臺構建面向全球的糾紛解決優選地。此前中央已將廣州、深圳納入五大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試點,賦予灣區仲裁制度改革與機制創新的政策空間。
在仲裁規則與實踐日益接軌國際的趨勢下,粵港澳大灣區正加快形成壹套兼具效率、公正與國際認可的仲裁制度體系,為中國企業走向世界市場構建制度支撐與風險防火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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