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里蘭卡內閣批准新規,將外國匯款服務商納入統一監管
斯里蘭卡內閣批准新規,將外國匯款服務商納入統一監管
斯里蘭卡《每日金融時報》5月28日報道,斯內閣近日批准提交修訂後的資金或價值轉移服務提供商監管條例,以彌補跨境匯款和價值轉移服務領域的監管空白,並強化反洗錢和打擊恐怖主義融資(AML/CFT)合規。

相關修訂依據《2005年第28號支付與結算系統法》作出,並以《2025年第1號資金或價值轉移服務提供商條例》形式發佈,對2024年第1號條例進行修改。
新規明確,除依據斯《公司法》註冊的本地公司外,在境外註冊、並已獲所在國央行、政府或其他監管機構許可從事資金或價值轉移業務的外國服務商,也可在滿足資本和監管要求後向斯央行申請註冊。
此前,原有框架主要面向本地註冊公司,部分外國服務商通過本地代理開展業務,形成監管和合規盲區。
新規意在將相關經營者納入斯央行統一監管框架,加強跨境支付流監管和AML/CFT合規,並提升匯款與數字支付行業透明度,推動更多外匯通過正規管道流入。該提案由總統兼財政、規劃和經濟發展部長迪薩納亞克提交。
來源:駐斯里蘭卡大使館經濟商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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