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闽实体付款(2026年豁免)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啓源吧!
马来西亚政府近期颁布《2026年所得税(纳闽公司)(豁免)令》[P.U.(A) 147/2026],针对马来西亚居民在特定交易计划下向纳闽公司付款提供有针对性的税务豁免。该措施符合马来西亚加强其作为区域国际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地位的整体战略。该令自2026课税年度起至2030年生效。
1.纳闽国际商品交易公司定义
纳闽国际商品交易公司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纳闽公司:
-
根据1990年《纳闽公司法令》注册成立;
-
根据2010年《纳闽金融服务与证券法令》第92条获得牌照;
-
在马来西亚任何地点设立营运办公室;
-
在纳闽设有注册办公室;及
-
从事全球交易激励计划下的合格活动¹。
合格活动¹ 是指与以下项目相关的实物产品及相关衍生工具交易:
-
石油及相关石油产品,包括液化天然气;
-
矿物;
-
农产品 ;
-
精炼原材料;
-
化学品;
-
基础矿产;
-
煤炭;及
-
碳交易。
2.扣税限制豁免
根据该法令第39(1)(r)条,马来西亚居民向纳闽实体支付的部分款项通常适用部分不得扣除规定,即仅有部分该等费用可作为税务扣除。
-
结论
《2026年所得税(纳闽公司)(豁免)令》为马来西亚居民及企业与纳闽国际商品交易公司合作提供明确激励,支持马来西亚成为国际大宗商品交易领先中心的目标。该豁免适用于2026课税年度至2030年期间的付款,进一步强化马来西亚通过纳闽鼓励战略性交易活动的政策承诺。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浏览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官方网站: https://www.hasil.gov.my/en




启源会计师事务所
微信号:cpakaizen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资讯或协助,烦请您浏览本所的官方网站 www.kaizencpa.com
或通过下列方式与本所专业会计师联系:
电邮:
info@kaizencpa.com
电话 :+852 2341 1444
手提电话: +852 5616 4140(香港)
+86 152 1943 4614(深圳)
WhatsApp, Line 和 微信:
+852 5616 4140
Skype: kaizencpa









请先 登录后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