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FC新规拟放宽“指定公司”准入,阿联酋投资者设立架构将更便捷
迪拜国际金融中心(DIFC)拟对其“指定公司”(Prescribed Company)制度进行重大改革。新规若落地,阿联酋居民、投资者及家族办公室将能以更低成本、更简便的方式在DIFC设立控股架构,该自由区的吸引力有望进一步增强。
目前相关修订草案已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新规拟取消现行制度中对申请人资格的限制,向所有申请者开放——这与此前要求企业必须满足特定资格、用途及与DIFC关联条件的框架形成明显转变。
什么是“指定公司”?
指定公司被广泛用作持有股份、房地产、知识产权等资产的成本效率较高的工具,尤其受高净值人士和家族办公室的青睐。借助这类架构,他们可以在受监管的环境下实现结构化所有权安排。
放宽准入,同时加强监管
DIFC管理局首席法律官Jacques Visser表示:“DIFC管理局很高兴就修订后的《指定公司条例》进行公众咨询。拟议的修订将向任何申请人开放该制度,显著扩大其适用范围,同时强化企业服务提供商在中心的作用。”
通过取消剩余资格要求,DIFC一方面展现了对其监管生态系统成熟度的信心,另一方面也进一步与国际税收透明和报告标准接轨。此举预计将提升DIFC作为全球资本和区域投资架构枢纽的吸引力。
与此同时,DIFC也在收紧监督。根据新规,大多数指定公司必须任命一家由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授权的企业服务提供商(CSP),作为其与公司注册处之间的主要行政及合规联络方。
这实际上使合规层面更加专业化——在放宽准入的同时,确保监管标准不降低。DIFC在咨询文件中表示:“修订案为企业服务提供商规定了明确的法定职责和义务,并辅以相应的执法措施,强化了其在DIFC生态系统中的作用,确保随着制度扩展,相关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其他变化
拟议修订还延伸至DIFC的运营条例,明确了公司注册处处长有权要求注册实体提供信息(包括财务数据),并可出于统计目的对上述信息进行受控披露。
这些调整旨在加强透明度的同时保护机密性——这是全球金融中心日益需要平衡的课题。
此次改革使指定公司制度与DIFC新近推出的可变资本公司(VCC)等架构保持一致,也反映了DIFC按照全球最佳实践整体推进法律基础设施现代化的努力。
公众咨询期为30天,利益相关方可在新规最终敲定前提交反馈意见。







请先 登录后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