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許跟投、簡化估值!上海發佈16條舉措,暢通國企跨境投資通道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和十二屆市委八次全會精神,更好發揮國資基金對服務高水準科技自立自強、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的戰略牽引作用,上海市國資委出臺《關於進一步推動市國資委監管企業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從強導向、提能力、優機制3方面形成16條工作舉措,推動國有資本成為服務產業發展的長期資本、耐心資本、戰略資本。
錨定三大導向,築牢發展根基
《指導意見》緊扣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行業特點,明確核心發展導向:
(一)市場化。遵循基金長週期、高風險、人合性的行業特點屬性,推動募投管退各環節與市場通行規則相銜接;
(二)法治化。厘清基金出資人、管理人、監管方的權責邊界,推動各主體依法行權、權責統一;
(三)專業化。培育招引專業化管理團隊,提升國資基金領投定價能力,提高基金全生命週期運作水準。
聚焦募投管退,全鏈條提升運作效能
圍繞基金核心運作環節推出針對性舉措,破解堵點、優化流程:
(一)完善基金佈局。加強各類資本聯動,圍繞各區主導產業深化市區協同,打造定位清晰、功能互補的基金集群。鼓勵監管企業發起設立創業投資基金,著力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鼓勵龍頭企業設立企業風險投資基金(CVC基金),圍繞創新鏈佈局孵化科創專案。
(二)提升領投能力。監管企業可依程式對優秀基金管理人差異化設定國資出資比例、門檻收益率、管理費計提基數等條件,重點投向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的基金可進一步放寬。鼓勵國資基金採用適配科技企業不同成長階段的科學估值方法,切實提升早期科創領域的領投定價能力。
(三)科學優化流程。簡化基金設立和募資流程,要求監管企業明確各級企業發起設立或參與投資基金的決策權限。投資募集期內的基金,符合條件的可免於國有資產評估。國資LP可採取委派投決會觀察員或顧問委員會委員等方式保障知情權、監督權,確需提名投決會委員的優選專業人員並支持其獨立履職,同時鼓勵引入行業專家參與投決,提升投決專業性。
(四)強化投後賦能。建設市級層面的投後賦能協同機制,推進資訊互通共用和政策精准供給,鼓勵具備條件的監管企業組建面向市場的專業投後賦能機構,重點打造“投資+融資、產業+生態、技術+轉化、人才+保障、資訊+轉讓”綜合服務。
(五)暢通退出管道。鼓勵監管企業加大S基金、並購基金等組建力度。培育基金份額轉讓市場,定期發佈S基金交易數據,提升價格發現、合規保障、資源撮合與生態共建等功能。鼓勵監管企業依據第三方估值報告,基於底層專案情況、可比市場案例、資產流動性等因素,合理確定調價幅度。
完善管理機制,構建長效保障
從激勵、考核、監管、黨建四方面健全制度,推動基金規範長效發展:
(一)優化激勵約束機制。鼓勵產業投資基金和財務投資基金實施跟投機制,支持管理團隊通過跟投平臺等獲取跟投收益和超額收益分成,激發團隊積極性。
(二)優化考核評價體系。推行年度與長週期相結合的考核模式,容忍正常投資風險,不簡單以單個專案或單一年度盈虧作為考核依據。
(三)加強基金監督管理。指導監管企業建立健全基金管理制度體系,杜絕利益輸送,防範廉潔風險。
(四)加強國資基金黨建。推動黨的領導與基金治理深度融合,更好發揮黨組織把關和監督作用。
後續,市國資委將加強與相關部門聯動,深化市區協同,共同推動全市國資基金高質量發展,同時加強政策宣貫和實踐探索,並針對發展中的新問題、新情況持續強化政策供給。

來源:上海國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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