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非传统涉外法律风险:中国企业实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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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涉外审判体系正在加速完善。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法院新收一审涉外商事海事案件6.7万余件,同比增长44%。这一数字既折射出涉外纠纷的激增态势,也反映出司法体系应对此类纠纷的能力在不断提升。
一、非传统涉外法律风险的四种形态
所谓“非传统涉外法律风险”,指的是那些超出既有手段和经验应对范围的涉外法律挑战。根据相关分析,以下四类风险尤为突出:
(一)投资领域国家安全审查泛化
中国企业在外投资、并购面临日益严苛的国家安全审查。原本正常的商业交易可能因“国家安全”这一宽泛理由而被叫停,审查标准的不确定性使得交易风险难以预判。
(二)出口管制措施不断升级
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背景下,部分国家持续扩大出口管制范围,将更多产品、技术纳入管控清单,企业供应链稳定性面临挑战。
(三)单边制裁多点触发且风险可传导
受制裁演变成“多点触发且风险可传导”的复杂场景。一家企业被制裁,其合作伙伴、供应商、金融机构可能因关联关系而连锁受累。
(四)域外管辖权无节制扩张
部分国家滥用“长臂管辖”,对中国企业与第三国之间的交易主张管辖权,导致企业面临“服从一国法律则违反另一国法律”的合规困境。
这四类风险相互交织、叠加传导,构成了当前中国企业海外经营的主要法律障碍。
二、司法救济渠道的完善与可用资源
风险无法完全规避,纠纷发生后如何有效救济?中国司法系统正在提供越来越有力的支撑。
(一)涉外案件审理效率持续提升
据最高人民法院介绍,2025年全国法院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平均结案时间下降8.19%,一审服判息诉率提高11.67%,调解撤诉率提高3.8%,上诉率下降11.64%。效率与质量的双重提升,意味着选择国内法院解决涉外纠纷具有更高的可预期性。
(二)国际商事法庭提供专业平台
最高人民法院在广东深圳和陕西西安分别挂牌设立第一、第二国际商事法庭。截至2025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共受理国际商事案件46件,审结37件;当事人涉及21个国家和地区,标的额达137.9亿余元人民币。其中,调撤案件10件,占比27%,调撤案件金额达37亿余元人民币。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苏州、北京、厦门、重庆、上海、广州等地的18家中级人民法院先后设立了地方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各地方法院国际商事法庭2025年全年共审结涉外商事、涉外仲裁司法审查等案件1777件,同比上升24.14%,涉案标的额近400亿元人民币,当事人覆盖50多个国家。
这些专业平台专司重大疑难涉外案件,具备较高的专业性和公信力。
(三)海事审判国际影响力凸显
中国已形成以11个跨行政区划管辖的海事法院及其42个派出法庭为基础的海事审判体系,截至2025年累计受案65万余件,审理涉外海事案件9万余件,涉及146个国家和地区。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表示,将“持续推进海事审判精品战略”“加强海事诉讼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目标是将中国打造为“国际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越来越多与本国没有实际联系的案件当事人主动选择中国海事法院管辖,便是这一影响力的明证。
(四)多元解纷机制降低救济成本
全国范围内已设立60余家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联动海事部门、行业协会等,形成“行政调解+司法保障+社会支持”的多元解纷体系。最高人民法院与交通运输部于2026年1月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建设的意见》,推动这一机制规范化、制度化。对于事实清楚、标的额较小的纠纷,调解是成本更优的选择。
(五)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特殊司法保障
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后,人民法院明确采取多项举措:依法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落实“非禁即入”;保障跨境贸易便利化,加强跨境投资权益司法保护;高标准建设国际商事法庭,支持打造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对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依法审理新类型案件。在海南自贸港开展业务的企业,可享受更为便捷、国际化的司法服务。
三、国家涉外法治体系建设的双重路径
面对非传统涉外法律风险不断加大的趋势,国家层面正从两个维度推进应对体系建设:
(一)加快涉外法治体系建设
一是加快涉外领域立法,研究制定海外利益保护法、国际紧急状况应对法,构建威慑有力和打击精准的阻断及反制外国对中国非法行使域外管辖权的法律制度,健全国际商事调解、仲裁、诉讼等机制。
二是加强国际法的运用,综合运用双边、区域及全球经济治理机制等手段推进国际法治建设。通过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从源头上维护中国企业合法权益。
(二)完善企业涉外合规体系
从企业层面看,增强涉外合规意识、健全涉外合规体系、建立重点领域风险预警机制、加强涉外缔约能力、敢于和善于运用东道国法、国际法和中国涉外法律规则维护权益,是全面增强“走出去”法治应对能力的关键路径。
国家层面的制度保障与企业自身的合规能力,共同构成了海外利益保护的完整体系。
四、实务操作要点
综合上述信息,企业可在以下方面着手实务操作:
合规体系建设
将涉外合规纳入企业常态化管理,配备专业人员
对目标国政策变化、制裁名单更新、出口管制调整保持动态监测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管辖法院、适用法律、争议解决方式
纠纷解决路径选择
重大疑难涉外案件,可考虑向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或地方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寻求专业审理
海事海商纠纷,11家海事法院是成熟的选择
标的额较小、事实清晰的纠纷,可优先选择“一站式”解纷中心调解
司法资源利用
了解国内法院受理涉外案件的范围和条件
发生纠纷时,评估在国内起诉或申请国内法院认可境外判决的可行性
关注阻断立法进展,了解在何种情况下国内法可以对抗外国非法管辖
五、结语
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不会停歇,涉外法律风险也将长期存在。但风险并非不可防范,困境并非无法突围。
国家层面,涉外立法正在加速,国际法治参与不断深化;司法层面,涉外审判机制持续完善,国际商事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的蓝图正在变为现实;企业层面,合规意识与能力的提升,是最直接、最有效的风险屏障。
三个层面协同发力,共同构成了海外利益保护的完整图景。对企业而言,认清风险、健全合规、善用司法救济——这三件事做到位,便能在出海的惊涛骇浪中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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