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財政部出臺重要規定,加密資產市場迎來新進展
越南財政部頒布了參與加密資產市場的會計原則。據此,加密資產將像證券壹樣進行會計核算,但不被視為證券。
越南財政部剛剛頒發了第15/2026/TT-BTC號通知,為在越南參與加密資產市場的組織提供會計原則指導。
這被視為繼落實政府第05/2025/NQ-CP號決議後,越南逐步完善針對有計劃參與加密貨幣市場試點的企業和組織的規則框架的又壹重要步驟。
該通知適用於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加密資產發行機構以及根據越南法律規定成立和運營、參與越南加密資產市場的國內機構投資者。
對於各組織的加密資產自營交易活動,通知也提供了指導,相關收入、成本以及與自營交易活動相關的風險準備金的計提,將類似於證券交易業務。值得註意的是,在談及加密資產自營交易活動時,財政部明確指出:"此處的類似適用僅出於會計核算目的,並不意味著將加密資產視為證券。"
通知要求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將提供加密資產交易市場組織、加密資產托管、加密資產發行平臺等服務所獲得的收入,記入"銷售和服務提供收入"賬戶。
此外,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有責任對應收賬款進行分類、監控和詳細核算,以便根據法律規定及時采取措施進行回收和處理,防止損失。
對於這些企業的托管業務,通知的亮點在於,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需要在會計核算上將客戶托管的資金、加密資產與企業自有的資金、加密資產分開核算。
客戶托管於服務提供商的加密資產不得被確認為服務提供商的資產,僅進行跟蹤以滿足管理要求和在財務報表中進行說明。同時,這壹領域的服務提供商需要按每個對象、每個應收內容及每次付款,詳細跟蹤托管成員的"客戶應收賬款"賬戶。
根據Triple-A或Chainalysis等壹些組織的估計,截至2024年,越南目前擁有約1700萬至2000萬加密貨幣持有者,而聽說過加密貨幣的人數甚至更多。從2024年7月到2025年6月,越南市場的交易價值超過2300億美元(平均每月約120億美元)。
第15/2026號通知自2026年3月4日起生效,將標誌著為該領域企業建立會計核算操作規範的新裏程碑。同時,它也將為幫助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加密資產發行機構和國內機構投資者更主動地研究和規劃有效的財務及經營方案做出重要貢獻。







請先 登錄後發表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