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对金融机构在应对环境风险方面的过渡规划实践设定了监管期望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今天发布了三份《环境风险管理指南——过渡规划》(“指南”),分别列出了MAS对银行、保险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统称为“金融机构”)的监管期望,以管理他们及其投资组合因气候变化而面临的过渡和物理风险。该指南是2020年发布的《环境风险管理指南》[1]的附录。
该指南支持金融机构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能力,以更好地应对气候相关风险。金融机构应考虑到各种因素,如其业务模式的风险状况和业务运营的当地情况,以风险相称的方式建立过渡规划流程。特别是,MAS希望金融机构:
通过前瞻性地调整其商业模式、治理和风险管理实践,评估和管理与气候变化引起的物理和过渡风险相关的风险;
让客户和被投资公司更好地了解他们面临的气候相关风险及其管理,以避免不加选择地撤回信贷、保险或投资,并支持更广泛的金融稳定。在此过程中,金融机构在收集数据时应考虑其客户和被投资公司的风险重要性;
随着围绕对气候相关风险的理解的数据和方法的不断改进,与气候相关风险测量和管理的知识和能力的发展保持同步。
与《环境风险管理指南》一样,已经为银行、保险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制定了具体的指南。该指南考虑了金融机构不同的商业模式,以及早期公众咨询[2]和行业参与的反馈。该指南将在18个月的过渡期后于2027年9月生效。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副董事总经理(金融监管)Ho Hern Shin女士表示:“这些指导方针支持金融机构建立风险管理能力,以应对物理和过渡风险。金融部门在支持客户应对气候变化风险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以风险相称的方式与客户和被投资公司接触,金融机构可以建立更好的风险抵御能力,支持更广泛的金融稳定。”
[1] 银行、保险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环境风险管理指南。
[2] MAS对公众咨询反馈的回应可以在这里找到(银行、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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