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廣佛同城促進外國人才來華工作便利化若干措施》正式發佈,廣佛將建立外國高端人才聯動服務機制
《深化廣佛同城促進外國人才來華工作便利化若干措施》正式發佈,廣佛將建立外國高端人才聯動服務機制
近日,為進一步優化廣佛兩市營商環境,為外國人才辦理來華工作許可提供便利,廣州市
正式印發《關於深化廣佛同城促進外國人才來華工作便利化若干措施》。
關於深化廣佛同城促進外國人才來華工作便利化若干措施
為落實《國家移民管理局〈關於實施12項移民出入境便利政策措施的通知〉的有關事項》(國移民外傳發〔2019〕904號)、《廣東省科技創新條例》等檔精神,進一步深化廣州、佛山人才協作,促進兩地人才聯合互認互用,推動形成優勢互補、資源共用、合作共贏的區域人才合作新格局,廣州市科學技術局與佛山市科學技術局聯合制訂促進廣佛地區外國人才來華工作便利化措施,充分利用廣佛同城優勢,加強廣佛兩地外國人才便捷化流動,優化廣佛兩地外國人工作許可辦理流程,建立廣佛地區外國高端人才聯動服務機制,打造多層次、特色鮮明的外國專家服務品牌。
一、放寬年齡和工作經歷限制
申請外國高端人才(A類)來華工作許可不受年齡限制;申請外國專業人才(B類)來華工作許可年齡上限按照我國法定退休年齡規定。在中國境內高校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優秀外國留學生,以及在境外知名高校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優秀外籍畢業生,有確定聘用單位的,畢業後可直接申請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免除2年工作經歷限制。對完成國家、省、市科研專案急需的外國青年科技人才,可免除工作經歷要求。
二、實行統一的工資收入認定標準
廣佛地區以“平均工資收入不低於本地區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收入6倍或4倍的外籍人才”申請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的,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收入標準均以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發佈的上年度廣東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准。
三、實行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互認
試行外國高端人才跨市互認機制,以“入選國內人才引進計畫的”“符合國際公認的專業成就認定標準的”條件辦理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A類)的,實行“一地審批、兩市互認”,免予重新提交相關認定材料。
已取得廣州(佛山)來華工作許可的外國人,在佛山(廣州)再次申請辦理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時,無需提交最高學位(學歷)證書;崗位及職務相同時,無需提交工作資歷證明。廣佛地區跨國公司總部及企業集團人員內部流動的,自註銷之日起30日內提交新工作許可申請時,無需提交無犯罪記錄、體檢報告。
四、支持外籍科技人才在廣佛創新創業
對於曾在國內外高水準大學(以外國人來華工作管理服務系統的名單為准)、科研機構擔任中層以上管理職務或聘為教授(研究員)、副教授(副研究員)的外籍人才,在廣佛地區繼續從事科研工作或創辦科技型企業的,可認定為符合外國高端人才條件辦理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A類)。
在廣佛地區遷移且在認定有效期內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經省級以上科技部門認定),聘用的外籍高級管理人員或技術職務人員可按原類別辦理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
五、加強廣佛地區外國專家交流互動
鼓勵廣佛地區各類外國專家引才引智平臺加強交流、互學互鑒。支持在廣佛地區工作的外國專家合作開展重點產業核心技術攻關、人才培養和成果對接,參與廣佛主辦的各類外國專家交流活動,助力外國專家加快融入廣佛生活圈。
本措施有效期2年,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來源:廣州市科學技術局







請先 登錄後發表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