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ON呼籲改革歐盟金融服務增值稅豁免
- 明確標識的費用和傭金以促進增值稅征收;
- 明確新興服務的增值稅處理;以及
- 簡化和統壹——增值稅分組和成本分擔機制。
歐洲議會經濟與貨幣事務委員會(ECON)發布了壹份草案報告,呼籲為金融部門制定壹個連貫的稅收框架。辯論的核心是根據理事會指令2006/112/EC對金融和保險服務增值稅豁免的改革。
另外,歐盟委員會關於金融服務審查的增值稅正在進行中。中國和澳大利亞等國家已成功對壹系列銀行和保險服務征收增值稅。
1997年過時的增值稅豁免
自1977年以來,金融服務免征增值稅,當時基於利潤的中介被認為技術上不切實際。經濟學認為這壹理由已不再成立。
該免稅免稅造成了“不可收回的增值稅”問題:金融機構無法扣除輸入增值稅,將隱藏成本嵌入定價結構中。這扭曲了商業模式,抑制了外包,並可能使金融科技和收費服務提供商處於不利地位。
銀行和保險稅的分散化
在缺乏協調改革的情況下,成員國推出了壹系列零散的國家性措施——包括金融交易稅、銀行稅和臨時暴利稅。報告指出,目前歐盟範圍內有90多種行業特定稅收。
這種碎片化增加了合規成本,帶來法律不確定性,並加劇了雙重征稅的風險。它還鼓勵監管套利,削弱了深化銀行工會和儲蓄投資工會的努力。
清晰與統壹以實現增值稅免稅的消除
經濟理事會呼籲委員會提出金融服務增值稅規則的改革建議。它強調了以下可能性:
- 明確識別的費用和傭金——與基於保證金的中介不同,這些費用可以以相對簡便且減少扭曲的方式征稅。
- 明確新興服務的增值稅處理——增值稅指令缺乏針對加密資產、去中心化金融和金融科技的具體規定,導致各國對此存在分歧的解釋。
- 簡化和統壹定義——增值稅分組和成本分擔機制在成員國間差異很大,加劇了分裂。
隨著委員會撤回其金融交易稅提案,報告認為現有框架已不再可持續。現代化、協調壹致的增值稅制度被宣傳為減少扭曲、增強競爭力並確保金融部門對歐盟公共財政做出公平且可預測貢獻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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