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玛金融银行与中亚国际仲裁法院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建法治化金融商业环境
2026年1月29日,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近日获得吉尔吉斯斯坦国家银行正式许可的中资背景金融机构“阿尔玛金融银行”,与中亚国际仲裁法院在比什凯克正式签署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围绕金融服务与替代性争议解决(ADR)领域,建立长期、建设性的战略伙伴关系,共同致力于打造稳定、透明、受法律保障的区域金融与商业环境。

签约仪式上,中亚国际仲裁法院院长巴克季别克·基济·阿塞尔(Baktybek Kyzы Asel)与阿尔玛金融银行行长王欣分别代表双方签署文件。该备忘录为框架性合作协议,旨在通过制度化协作,提升市场主体在金融活动中的法律保障水平。
根据协议内容,双方将在以下三大重点领域展开合作:
提升客户法律意识:加强对阿尔玛金融银行客户在合同管理、风险防控及争议解决方面的法律培训与指导;
推广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积极推动庭外调解、仲裁等高效、灵活的纠纷化解方式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助力快速、低成本解决跨境及本地金融争议;
深化信息与资源共享:定期组织联合咨询、研讨会及行业交流活动,共享监管动态、法律服务资源与最佳实践。
出席仪式的还包括阿尔玛金融银行董事长刘文忠、信贷管理部主管贝申纳利耶娃·扎列玛(Beyshenalieva Zarema)、法律顾问索龙巴耶夫·谢拉迪尔(Sooronbaev Sheradil),以及中亚国际仲裁法院风险与投资管理委员会主任孙立、责任秘书阿尔京别克·基济·古尔杰斯特(Altynbek Kyzы Guldeste)等双方核心管理团队成员。
双方一致表示,此次合作标志着金融机构与仲裁机构在制度层面实现深度协同的重要里程碑。未来,双方将携手强化区域金融生态中的信任基础、法治文化与运行稳定性,为中亚地区跨境投融资、贸易结算及金融纠纷解决探索创新路径。
据悉,阿尔玛金融银行系封闭式股份公司,近期已正式获得吉尔吉斯斯坦国家银行颁发的全面银行业务许可证,获准在吉境内开展本币及外币存贷款、结算、外汇交易等商业银行核心业务。此举标志着该行在完成法定注册程序后,正式迈入持牌运营新阶段,成为中资背景金融机构深耕中亚市场的重要一步。
来源:CACIA中亚国际仲裁







请先 登录后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