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2025年商业法律环境全景透视(系列二):竞争监管、并购控制与黑人经济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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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在转型与竞争中导航
如果说选择正确的商业实体和融资路径是进入南非市场的“基础设施工程”,那么理解并适应其独特的竞争政策与社会经济转型框架,则是在此市场中生存、发展并最终获得成功的“操作系统”。南非的商业法律环境深刻烙印着其历史轨迹与发展愿景,其中两大支柱尤为突出:一是旨在确保市场公平与效率的竞争法律体系,二是致力于纠正历史不公、推动经济包容性增长的广泛基础黑人经济赋权(B-BBEE)政策。
对于跨国企业而言,这两套并行的规则体系可能带来前所未有的合规挑战。一方面,南非的竞争法兼具国际通行原则与本土特色,其执法机构积极有力,对垄断行为、卡特尔以及具有市场影响力的并购交易审查日益严格。另一方面,B-BBEE并非简单的“配额”制度,而是一套复杂的、融入企业运营血脉的综合性评分体系,直接影响企业获取政府合同、经营许可乃至社会许可(Social License to Operate)的能力。
本系列文章的第二篇将聚焦于这两大核心领域。我们将深入剖析南非竞争法的“红线”与“黄线”,详解其并购控制中独特的公共利益测试;同时,我们将揭开B-BBEE政策的神秘面纱,解析其法规框架、五大要素评分卡,以及企业在“强制”与“自愿”之间的战略抉择。理解并驾驭这两套规则,是任何希望在南非市场建立可持续、受尊重业务的企业的必修课。
第一章:守护市场秩序——南非竞争法精要
南非的竞争法体系以其独立性、强有力的执法和不断演进的规则而著称。其核心目标是促进和维护国内市场的竞争,以提升经济效率、推动创新并为消费者带来利益。
1.1 法律框架与执法机构
南非竞争法的基石是《1998年第89号竞争法》 及其重要的《2018年第18号竞争法修正案》。该法律适用于在南非境内发生或产生影响的所有经济活动,无论行为主体的国籍或所在地为何。
执法由三个独立法定机构分工负责,形成制衡:
竞争委员会:主要调查机构,负责接收投诉、进行市场调查、审查并购案件,并可在法庭提起公诉。它扮演着“侦查员”和“检察官”的角色。
竞争法庭:是一个专门的行政法庭,负责裁决竞争委员会提交的关于禁止行为(如卡特尔、滥用支配地位)的条件,并对大中型并购进行最终审查和批准(附条件或无条件)。
竞争上诉法院:受理对竞争法庭裁决的上诉,确保法律适用的一致性。其裁决仅可基于非常有限的法律理由上诉至最高法院。
1.2 被禁止的行为:“本身违法”与“合理分析”
竞争法将限制竞争的行为分为两大类,适用不同的违法认定标准。
A. “本身违法”行为
此类行为因其对竞争的破坏性极强,一旦被证实存在,即被认定为违法,无需进一步分析其是否实际产生了反竞争效果。主要包括:
卡特尔行为:竞争者之间固定价格、分割市场、串通投标或限制产量。这是执法打击的重中之重。
最低转售价格维持:供应商强制或诱导分销商/零售商不得低于某个价格销售其产品。
处罚:参与“本身违法”行为的企业,可能面临高达其在南非上一年度总营业额(含出口)10% 的行政罚款。对于再犯者,罚款可高达25%。此外,自2016年起,相关个人(包括董事和高管)可能面临刑事起诉和监禁。
B. “合理分析”行为
对于其他纵向协议(如独家分销、捆绑销售)或涉及支配地位企业的行为,需要采用“合理分析”原则。执法机构会权衡该行为可能带来的反竞争效果(如排斥竞争对手、提高价格)与促进竞争的好处(如提升效率、促进创新、惠及消费者)。只有当负面效果显著超过正面效益时,该行为才被禁止。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重点监管领域。支配地位本身不违法,但滥用此地位则被禁止,包括:
收取过高价格。
为排除竞争对手而采取的排他性行为(如拒绝交易、搭售、掠夺性定价、排他性采购)。
在同等交易中对不同交易对象实行价格歧视,从而阻碍中小企业和历史上弱势群体(HDP)有效参与市场(此为《修正案》新增重点)。
1.3 公司宽大政策:卡特尔参与者的“逃生门”
为瓦解秘密卡特尔,竞争委员会设有公司宽大政策。首个主动向委员会举报尚未被其察觉的卡特尔行为,或提供委员会已知但证据不足的关键信息的参与者,可以申请获得完全豁免于行政罚款和刑事起诉。
申请时机至关重要:必须是“第一个上门者”,且在委员会掌握充分证据之前。
需完全配合:申请人必须提供完整、诚实的合作,并立即停止参与卡特尔。
非全面赦免:宽大仅适用于所申请的特定卡特尔行为,不涵盖申请人的其他违法行为。
1.4 并购控制:门槛、流程与公共利益测试
南非实行强制性的并购事前申报制度。未获批准即实施交易(“抢跑”)将面临高达营业额10%的巨额罚款。
A. 申报门槛与分类
并购根据交易双方在南非的资产价值或营业额分为三类:
小型并购:低于中间型并购门槛。通常无需申报,可立即实施。但竞争委员会有权在交易实施后6个月内,如认为其可能严重损害竞争或公共利益,可要求当事人进行事后申报。
中间型并购:目标公司在南非的资产或营业额 ≥ 1亿兰特,且合并双方的合计资产或营业额 ≥ 6亿兰特。必须向竞争委员会申报,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审查期限通常为20-40个工作日。
大型并购:目标公司在南非的资产或营业额 ≥ 1.9亿兰特,且合并双方的合计资产或营业额 ≥ 66亿兰特。必须向竞争委员会申报,经委员会初步审查后,必须提交竞争法庭进行最终裁决。流程更为复杂和公开。
B. 审查的双重测试
竞争当局对并购的审查不仅看竞争影响,还必须评估公共利益,这是南非体系的显著特点。
竞争影响测试:审查并购是否会实质性地防止或减少竞争(SLC)。如果会,则进一步考察该交易是否能带来足以抵消反竞争效果的技术、效率或其他促进竞争的增益。
公共利益测试:即使一项并购对竞争无害甚至有益,当局也必须评估其对公共利益的影响,特别是:
对特定行业或地区就业的影响。
中小企业和历史上弱势群体(HDP)参与相关市场的能力。
促进更广泛的所有权,特别是提高HDP和工人的持股比例(《修正案》新增)。
对国家的产业能力和出口的影响。
国家安全(相关条款尚未生效)。
一项可能轻微减少竞争但能显著保留就业或促进黑人持股的并购,可能被附条件批准;反之,一项对竞争影响中性但可能导致大量裁员的并购,则可能面临严峻挑战。
C. 域外效力与地区协同
只要达到上述门槛,即使并购双方均为外国公司,只要其在南非有业务并产生营业额,也必须进行申报。
此外,南非所在的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SADC)及多个邻国(如博茨瓦纳、纳米比亚、肯尼亚、赞比亚)均有各自的并购控制制度。涉及区域业务的交易可能需要多法域申报,企业需进行周密的全球申报策略规划。
第二章:基本交易、受影响的交易与少数股东保护
南非《公司法》对公司的重大结构性变化设定了严格的程序性保障,旨在平衡董事会决策效率、股东(尤其是少数股东)权利保护以及市场秩序。
2.1 基本交易
基本交易指从根本上改变公司性质或资产结构的交易,必须经股东特别决议(即75%以上投票权支持)批准。包括:
处置全部或绝大部分资产或业务。
公司合并或兼并。
安排计划:如股份合并与拆分、股份交换、公司回购股份等。
少数股东的关键保护——“异议股东评估权”:
15%异议权:如果一项基本交易的特别决议遭到15%以上投票权的反对,反对股东可在5个工作日内要求公司必须取得法院批准方可实施。
退出权:投反对票的股东(异议股东)有权要求公司以公平价格回购其股份。价格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由法院裁定。
2.2 受影响的交易与收购条例
对于“受管制公司”(主要指公众公司、部分大型私营公司和国有企业),当其涉及控制权变更时,适用更严格的《收购条例》,由收购监管小组(TRP)监督执行。
受管制公司的定义:包括所有公众公司,以及满足特定条件(如过去两年10%以上股份发生转让给非关联方)的私营公司(未来标准可能调整为10个以上股东且达到财务门槛)。
强制要约义务:当任何人(及一致行动人)通过收购或股份回购,持有公司35%或以上的投票权时,必须向所有剩余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要约条件必须公平一致。
挤出权/售出权:如果收购要约被90% 的目标公司股东接受,收购方有权强制收购剩余少数股东的股份;相应地,剩余股东也有权要求收购方收购其股份。
TRP合规证书:实施任何受影响的交易前,必须从TRP取得合规证书或豁免。TRP确保股东得到公平对待,信息充分披露。
第三章:经济转型的引擎——广泛基础黑人经济赋权详解
B-BBEE是南非最具特色、影响最深远的政策框架之一。它并非种族歧视,而是宪法授权的平权行动措施,旨在纠正历史上的经济失衡,促进黑人(非洲人、有色人种、印度裔)有意义地参与经济。
3.1 法律性质与核心理念
非强制性但具实际强制力:B-BBEE本身对私营企业不直接施加刑事处罚。然而,其力量在于通过政府采购和国营企业合作产生强大的市场激励。各级政府、公共实体在采购商品服务、授予特许权、出售国有资产时,必须将供应商的B-BBEE等级作为关键评标标准。此外,某些行业(如矿业、金融)的执照申请也直接与B-BBEE表现挂钩。
“广泛基础”:强调赋能应超越单纯的股权转让,需在管理、技能发展、供应链、社会经济开发等多个维度综合推进,使经济增长惠及更广泛的社区、员工、妇女、青年和农村地区。
“舞弊行为”入刑:《2013年修正案》将前端行为(Fronting)——即虚假满足B-BBEE要求——定为刑事犯罪,可处罚款和监禁。成立B-BBEE委员会专司监督、调查和起诉舞弊行为。
3.2 B-BBEE法规体系与评分卡
核心法律:《2003年广泛基础黑人经济赋权法案》(B-BBEE Act)是纲领。
实操圣经:《良好行为守则》(“Codes”)是实施细则。现行的是2013年发布的修订版守则。
通用评分卡(共109分):衡量企业B-BBEE表现的标准化工具,包含五大要素,其中三个为优先要素,设有最低子分数要求:
| 要素 | 权重 | 核心内容 | 是否为优先要素 |
|---|---|---|---|
| 所有权 | 25分 + 3分(投票权) | 黑人(特别是黑人员工、妇女、新创企业)持有公司股权的比例和价值。 | 是 |
| 技能发展 | 20分 | 公司在黑人员工(尤其是黑人员工、黑人员工中的妇女和残疾人)的培训和发展上的支出占工资总额的比例。 | 是 |
| 企业和供应商发展 | 40分 | 采购支出中,从B-BBEE等级高的供应商(特别是黑人所有、中小型企业)采购的比例;以及为支持黑人所有中小企业提供的资金或非资金支持。 | 是 |
| 管理控制 | 15分 | 黑人(特别是黑人妇女)在董事会、高管层、中层管理及关键岗位上的代表比例。 | 否 |
| 社会经济开发 | 5分 | 对公司所在社区或更广泛的黑人群体进行的、不以直接回报为目的的投资(如教育、医疗、基础设施建设)。 | 否 |
合规等级:根据总分,企业被评定为1至8级(1级最佳,8级最差),以及“非合规贡献者”(无B-BBEE贡献)。等级直接影响在政府招标中的竞争力。
3.3 企业的分类与差异化要求
并非所有企业都需按完整评分卡进行复杂验证:
豁免微型企业:年营业额低于1000万兰特。自动获得B-BBEE地位,其等级仅基于黑人所有权比例(如黑人持有100%股权,则为1级)。
合格小企业:年营业额在1000万至5000万兰特之间。只需满足所有权优先要素的最低子分数要求,并在技能发展和企业和供应商发展中任选一个满足其最低子分数要求,管理控制和社会经济开发则无需强制验证。
大型企业:年营业额超过5000万兰特。必须按照完整的通用评分卡进行验证,且必须满足所有权、技能发展、企业和供应商发展三个优先要素各自的最低子分数要求(即“要么全有,要么全无”规则)。未能满足任一优先要素最低要求的企业,其B-BBEE等级将直接下降一级。
结论:在规则框架内构建竞争优势
南非的竞争法与B-BBEE政策,共同构成了一个动态且具有挑战性的商业运营环境。前者要求企业在市场中“公平竞赛”,警惕触碰反垄断红线,并在规划并购时,将独特的公共利益考量置于战略核心;后者则要求企业超越单纯的利润追求,主动将经济转型和社会包容内化为其商业模式的一部分。
对于跨国企业而言,成功的策略在于主动整合与战略规划:
将竞争合规作为生命线:建立有效的内部合规体系,特别是防范卡特尔风险。在筹划任何重大交易时,尽早进行竞争和公共利益评估,将获得监管批准所需的时间和条件纳入交易时间表和估值模型。
将B-BBEE视为战略投资,而非合规成本:制定清晰的B-BBEE战略,将其与企业的人才本地化、供应链优化、社区关系建设和品牌声誉管理相结合。真实、可持续的赋能举措(如培养黑人管理人才、扶持黑人供应商)不仅能提升B-BBEE等级,更能为企业带来稳定的人才梯队、更有韧性的供应链和更稳固的社会根基。
寻求专业指导:这两个领域法律和技术性极强,且规则时常更新。与熟悉本地实践的律师、B-BBEE验证专家和竞争经济顾问合作,是规避风险、优化策略的必要投入。
驾驭好竞争与赋权这两套规则,企业不仅能避免重大的法律和声誉风险,更能以此为基础,在南非这个充满活力又复杂多元的市场中,建立长期、合法且受人尊重的竞争优势。这不仅仅是遵守法律,更是在理解和融入南非社会发展进程中获得商业成功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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