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国会副主席宋玛·奔舍那通报道路建设新政策
宋玛副主席表示,针对政府提交的《新时期促进道路建设和修复政策》报告,国会成员在原则、方向及未来组织实施措施方面均表示一致同意。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新时期促进道路建设和修复政策:
1、批准税收减免原则: 同意政府提议的减税原则,包括降低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的进口税率和关税;降低自然资源使用费;降低项目增值税(VAT)税率。但燃油进口关税和税率不予降低。 预计这些措施将使项目成本降低约17.43%。此举旨在创造有利条件,吸引更多国内外投资者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分担国家投资压力。
2、鼓励使用国产建材: 同时,大力推广使用本国可生产的建筑材料,如水泥、钢材及其他材料。
3、批准国道修复试点项目: 批准将主要国道干线修复项目列为试点项目,使其能够承载11吨/车轴的重量。试点期为3-5年,重点针对交通繁忙、大宗货物运输量大的关键国道路段。项目将根据国家实际财政预算能力推进。同时,鼓励各经济部门在既定条件和目标下参与道路修复工作。
4、加强监管与社会监督: 加强对建设修复工程价格、质量的严格管理,并接受社会各界的跟踪检查。
5、建立现代化收费机制: 道路修复完成并恢复畅通后,必须动员使用道路进行大宗货物运输和商品运输的经营者,按照适当费率缴纳通行费。收费将采用现代化收费系统(政府征收),旨在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为后续道路建设和修复积累资金,使其步入良性循环。
素材来源:老挝人民报、老中总商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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