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印尼本币结算合作再升级 金融市场迎来新突破
2025年5月25日,在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强和印度尼西亚总统普拉博沃的共同见证下,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与印度尼西亚银行行长佩里·瓦吉约签署了《中国人民银行和印度尼西亚银行关于建立促进双边交易本币结算合作框架的谅解备忘录》。本次谅解备忘录是对双方于2020年9月30日签署的《关于建立促进经常账户交易和直接投资本币结算合作框架的谅解备忘录》的拓展和升级,将双方本币结算合作范围从经常账户和直接投资扩展至包括资本和金融账户的全部交易,在两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促进支付联结,进一步推动本币在双边交易和投资中的使用,促进两国货币金融市场合作。

2025年2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印度尼西亚银行宣布,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4000亿元人民币/878万亿印度尼西亚卢比,协议有效期五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2009年3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印度尼西亚央行签署规模为1000亿人民币/175万亿印尼卢比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协议有效期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通过签订本币互换协议,推动了人民币在全球范围内的流通和使用,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降低了结算成本。
推动人民币国际化:通过与多国签署本币互换协议,人民币在国际支付结算中的使用场景得以扩展,其作为贸易结算、投资和储备货币的角色逐渐增强。例如,巴西企业持有的人民币盈余可投资中国国债或金融市场,形成良性循环,推动人民币在全球范围内的流通和使用。
增强金融市场稳定性:在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加剧的背景下,本币互换协议可为央行提供应对资本外逃或货币贬值的应急工具,增强中国金融市场的抗风险能力。同时,也为金融市场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本币结算可节省中间环节成本,同时规避美元波动对贸易利润的侵蚀。这有助于降低中国企业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的汇率风险,促进中国与协议国家之间的贸易和投资往来,推动双边经济合作。
优化国际货币体系: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与中国签署本币互换协议,这种“去中心化”的趋势有助于削弱美元霸权的地缘政治工具属性,推动国际货币体系向更加多元化和公平合理的方向发展
除此以外,中国还和哪些国家签订了本币互换协议?
01
亚洲地区

日本
2024年10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日本银行宣布,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2000亿元人民币/34000亿日元,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2018年10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日本银行签署了中日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2000亿元人民币/34000亿日元。
泰国
2024年5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与泰国银行行长社他布·素提瓦纳吕布,签署了《中国人民银行和泰国银行关于促进双边本币交易合作框架的谅解备忘录》。
2011年12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泰国银行在曼谷签署了中泰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本币互换规模为700亿元人民币/3200亿泰铢,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韩国
2009年4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与韩国央行签署规模为1800亿人民币/38万亿韩元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协议有效期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2008年12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和韩国银行宣布签署了双边货币互换协议,该协议提供的流动性支持规模为1800亿元人民币/38万亿韩元,协议的有效期为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马来西亚
2009年2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与马来西亚央行签署规模为800亿人民币/400亿林吉特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协议有效期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2014年,两国央行签署在吉隆坡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合作备忘录,次年授权中国银行(马来西亚)担任吉隆坡人民币业务清算行,支持两国企业和金融机构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交易。
蒙古国
2023年8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与蒙古银行宣布,续签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150亿元人民币/7.25万亿蒙古图格里克,协议有效期三年。
2011年5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与蒙古国中央银行乌兰巴托签署了金额为50亿元人民币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新加坡
2010年7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签署了双边货币互换协议。该协议互换规模为1500亿元人民币(约300亿新元)。协议实施有效期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02
南美洲地区

巴西
2025年5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与巴西中央银行行长加利波罗签署了《中国人民银行与巴西中央银行金融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和《中国人民银行与巴西中央银行人民币/雷亚尔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中巴双边本币互换续签规模为1900亿元人民币/1570亿巴西雷亚尔,协议有效期五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将有助于扩大两国间本币使用,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阿根廷
2014年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与阿根廷中央银行续签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700亿元人民币/900亿阿根廷比索,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2009年4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与阿根廷央行签署规模为700亿人民币/380亿阿根廷比索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协议有效期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智利
2015年5月26日,中国与智利央行签署了220亿元人民币兑换2万2000亿智利比索的本币互换协议,这意味着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试点地区将扩大到智利,而RQFII在智利的投资总额度将达到500亿元人民币。
03
中东地区

卡塔尔
2014年11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卡塔尔中央银行签署了规模为350亿元人民币/208亿里亚尔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沙特阿拉伯
2023年11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沙特中央银行宣布,签署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500亿元人民币/260亿沙特里亚尔,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04
非洲地区

南非
2015年4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南非储备银行签署了规模为300亿元人民币/540亿南非兰特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旨在便利双边贸易和投资,维护区域金融稳定。互换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05
欧洲地区

俄罗斯
2014年10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俄罗斯央行签署了规模为1500亿元人民币/8150亿卢布的中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白俄罗斯
2009年3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与白俄罗斯央行签署规模为200亿人民币/8万亿白俄罗斯卢布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协议有效期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瑞士
2014年7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与瑞士国家银行签署了规模为1500亿元人民币/210亿瑞士法郎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欧洲中央银行
2013年10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欧洲中央银行签署了规模为3500亿元人民币/450亿欧元的中欧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英格兰银行
2021年11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与英格兰银行宣布,续签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3500亿元人民币/400亿英镑,协议有效期五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2015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与英格兰银行续签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由原来的2000亿元人民币/200亿英镑扩大至3500亿元人民币/350亿英镑,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2013年6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与英格兰银行签署了规模为2000亿元人民币/200亿英镑的中英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06
北美洲地区

加拿大
2014年11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加拿大中央银行签署了规模为2000亿元人民币/300亿加元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同日,双方还签署了在加拿大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合作备忘录,并同意将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试点地区扩大到加拿大,初期投资额度为500亿元人民币。
来源: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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