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内企業境外投資的注意事項
2021-06-24 08: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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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内企業境外投資的注意事項 來源 :雲德律師事務所 随着我國經濟的不斷壯大與發展,以及全球化進程不斷加快,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走出國門,在國際大舞台上大展身手,但在這個過程中,激烈的國際競争也
來源 :雲德律師事務所
随着我國經濟的不斷壯大與發展,以及全球化進程不斷加快,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走出國門,在國際大舞台上大展身手,但在這個過程中,激烈的國際競争也會使企業面臨越來越多的法律風險。
中國企業的境外投資,簡單地說包括兩個過程,對中國來講就是企業的走出去;對于東道國來講就是外資的進入,在這走出去、迎進來的過程中,必然要涉及兩個國家不同的政治制度、法律法規、不同的文化風俗等。關于中國企業境外投資注意的事項包括很多方面,如遵守被投資國的法律法規、注意勞動問題等等。以下就是,針對中國企業走出去具體應當注意哪些事項的分析。
到底哪些企業可以對外投資?除了國有大型企業之外,民營企業、外資企業等能否對外投資?
《境外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第二條的規定:本辦法适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内各類法人(以下簡稱“投資主體”)以新建、并購、參股、增資和注資等方式進行的境外投資項目,以及投資主體以提供融資或擔保等方式通過其境外企業或機構實施的境外投資項目。可見,中國境外投資的主體主要包括兩大類:一是中國境内的各類法人,包括各類工商企業、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和部門、事業單位等,這些機構屬于中國境内的法人機構,受中國内地法律的管轄約束;另一類是由國内投資主體控股的境外企業或機構,境内機構通過這些境外企業或機構對境外進行投資。這些境外企業或機構不屬于中國内地的法人機構,不受内地相關法律的制約,但境内機構通過這些境外機構向境外進行投資時,仍然需要按照國内有關企業投資項目核準的政策規定,履行相應的核準手續。
與國際慣例相同,在國内具有投資資格的自然人也可在境外投資。另外,根據《境外投資項目核準暫行管理辦法》的規定,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境外投資參照該辦法實行,可見,自然人和其他組織也可以是對外投資的主體。
《境外投資項目核準暫行管理辦法》第三條的規定:本辦法所稱境外投資項目是指投資主體通過投入貨币、有價證券、實物、知識産權或技術、股權、債權等資産和權益或提供擔保,獲得境外所有權、經營管理權及其他相關權益的活動。可見,境外投資所投入資産的形式十分廣泛,包括貨币資金的投入,股票、債券、信托憑證等金融資産的投入,各類實物資産的投入,知識産權、專有技術等無形資産的投入。
我國目前對境外投資的審核主要涉及三個部分:一是國家或省級發改委對境外投資項目的核準;二是商務部對境外開辦企業的核準;三是國家外彙管理部門對境外投資外彙資金來源的審查。
在貿易全球化的進程中,各國爲了保護國内企業會設立貿易壁壘,主要表現在:關稅與關稅管理方面、技術貿易壁壘方面、歧視性的反傾銷政策、取消普惠待遇以及金融機構服務水平方面等等。
随着國家科技能力的不斷提升及海外市場的進一步加快,企業無不将知識産權作爲提升企業核心競争力、開拓國際市場的重要“殺手锏”,因此對于走出去的企業來說,“走出去”最大的風險就是知識産權的保護,其法律風險主要表現在知識産權侵權訴訟、法律法規不健全導緻的風險、各國知識産權制度規定的差異性所帶來的的風險等。
中國企業走出去,因勞工問題産生的法律風險的概率極高,引起的後果也是非常嚴重的。首先,對于一些各國尤其是歐美國家,對勞工都有非常嚴格的法律和政策保護,其次,是工會組織維護勞動者的權益的強度都比較大,特别是國外的一些工會組織比較健全、法制意識也比較強,再者,外國一般對費本地用工的輸入都有嚴格的限制。與勞工問題一樣,世界各國對環保的标準在不斷地提高,特别是歐盟,其相關法律法規及各國的相關法律規定及标準對環保的要求極高。若違反東道國環境保護的相關規定,不僅意味着會面臨着巨額的罰款,甚至可能會導緻企業嚴重違法而被責令關閉。
國家有國家的風險,企業有企業的風險,無論企業大小,企業情況如何,企業風險都是無處不在的。企業要“走出去”隻有遵循法律規則,防控法律風險,将風險降到最低,企業才能真正“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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